关于做好2017-2018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浙中职赛〔2017〕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社会保障局、经信委、农业局、文明办、团委、妇联、关工委:

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浙教职成〔2015〕131号),进一步深化我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提高师生职业能力水平,展示师生良好精神风貌和综合素养,经研究,决定由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等八部门联合主办2017-201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比赛项目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比赛项目

1.学生技术技能类国赛项目:市级比赛时间为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省级比赛时间为2018年3月。

2.学生职业素养赛项(包括中职学生“文明风采”大赛和“创新创业”大赛):市级比赛时间为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省级比赛时间为2018年1月至3月。

3.学生技术技能类面向人人赛项:市级比赛时间为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3月,省级比赛时间为2018年4月。

(二)教师比赛项目

1.教师职业素养赛项:市级比赛时间为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省级比赛时间为2018年4月。

2.教师信息化教学赛项:市级比赛时间为2018年5月至2018年6月,省级比赛时间为2018年7月。

3.教师技能教学能力赛项:市级比赛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8年10月,省级比赛时间为2018年11月-12月。

以上各项比赛规程与相关通知请及时关注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纸质文件不再另发。

二、大赛奖励

1.省级国赛选拔赛项目(职业工种)的学生优胜者将代表我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赛项的教师优胜者将代表我省参加全国信息化教学大赛。

2.对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在公布的目录名单中的职业(工种),应知应会合格者,由省人力社保厅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学生前五名选手核发高级工证书,其余选手核发中级工证书,教师个人综合成绩前三名的选手,授予“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前五名选手,核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余选手,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3.学生与教师大赛(除面向人人项目)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比赛项目(职业工种)的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人数的10%、20%和30%。

4.面向人人项目根据比赛成绩确定参赛各市相应等级。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组委会

2017年10月25日